商务部、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近日印发《关于经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福建打造对台贸易枢纽。指导福建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挥产业优势和对台特色,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创新发展,适时研究增加市场免税商品种类,实施更加高效便捷的监管措施,将其打造成为台湾中小微企业开拓大陆市场和两岸中小企业深度交流合作的首选平台。支持福建建设海峡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台、台湾商品集散中心,指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加密对台货运航线,支持福建铁水等多式联运发展,完善物流集散体系,探索电子签名技术在闽台贸易物流体系中的应用,提升福建对台物流中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