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权证?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是证明持有人拥有特定权利的契约。权证中约定的证券通常被称作“标的证券”(或“基础证券”),即发行人承诺按约定条件向权证持有人购买或出售的证券。
2、权证有哪些种类?
权证有很多种分类方法:按照未来权利的不同,权证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其中认购权证是指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认沽权证是指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按照行权模式的不同,权证又可分为欧式权证和美式权证。其中欧式权证是指仅在到期日可以行使约定权利(简称“行权”)的权证,美式权证是指在到期前随时可以行权的权证。
按照发行人的不同,还可分为公司权证和备兑权证。其中公司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发行的权证,备兑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如大股东、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
3、权证的名称中包含了哪些含义?
权证的名称中包含着丰富的信息。以“宝钢JTB1”为例,“宝钢”代表约定的未来行权标的证券是宝钢股份,“JT”代表发行人是宝钢集团(“JT”是“集团”的拼音首字母)发行的,“B”代表持有人拥有未来“买入”的权利,该权证为认购权证(如果字母为“P”则表示持有人拥有未来“卖出”的权利,该权证为认沽权证),“1”代表第1只权证。将“宝钢JTB1”这些文字、字母和数字联合起来理解,便是“宝钢集团发行的第1只宝钢股份认购权证”。这里的权证是指标明买入权利的认购权证,与其对应的则是标明卖出权利的认沽权证,如武钢JTP1,即“武钢集团发行的第1只武钢股份认沽权证”。
而长电CWB1这样包含CW(Company Warrant:公司权证)字段的权证,是上市公司自身发行,用于融资的公司权证,当这些权证行权时,公司相应的增发新股,股本会被摊薄,请投资者注意。
4、目前权证与股票的交易有什么不同?从下表中投资者可以简单地比较出权证与股票交易的一些主要的差别:
品种 | 权证 | 股票 |
交易方式 | T+0 | T+1 |
交易费用 | 佣金 | 交易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 |
涨跌限制 | 根据股票的价格计算涨跌幅价格 | ±10%的涨跌停板 |
可交易期 | 仅在权证存续期内可以交易, 一般不超过两年, 具体以该权证的相关条款为准 | 无限期, 除非因不满足上市条件而退市 |
5、什么是权证的最后交易日、行权期、到期日?
权证最后交易日是权证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最后一天,具体日期请详细阅读各权证的公告,这之后投资者再无法从市场上买进或者卖出该权证,只能选择放弃或者行权。一些深度价外的权证,经常会在最后交易日大幅下跌,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权证的行权期是供权证行权的日期,行权期的交易时段内,投资者按照各权证公告的说明进行行权申报即可行权。有些权证的行权期为五个交易日(如国电JTB1),有些只有一天(如宝钢JTB1),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权证公告,避免搞错行权期。
到期日是指行权截止日,此日后该权证就退出市场,既不能买卖,也不能行权,不再有任何价值。
6、权证交易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权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按下列公式计算:
“权证涨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25%×行权比例;
权证跌幅价格=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当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零时,权证跌幅价格为零。”
公式应用中,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当日跌幅价格”是指标的证券的当日涨跌幅限制的最高、最低价;
二、在计算价格时,每一步计算结果,需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以权证“宝钢JTB1”上市首日(2005年8月22日)涨幅价格为例:宝钢JTB1(580000)的保荐机构提供的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在前收盘价格处显示)为0.688元;标的证券G宝钢(600019)的前收盘价格为
4.62元,涨跌幅限制为10%,行权比例为1。 标的证券当日涨幅价格=标的证券前一日收盘价×(1+10%)=4.62×1.1=5.082元=5.08(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至最小价格单位)
因此:宝钢JTB1的涨幅限制价格=0.688+(5.08-4.62) ×125%×1 =1.263元
7、什么叫价内权证?什么叫价外权证?
价内权证是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权证行权价格与行权费用之和低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的认购权证;或者行权费用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之和低于权证行权价格的认沽权证。反之则叫价外权证(目前我们市场上在交易的权证大多都属价外权证)。
8、权证的作用有哪些?
权证主要有以下三个用途:
⑴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根据高风险、高预期收益原则,套期保值的目标是使风险降幅大于预期收益率应有的降幅。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使风险水平降到可以承受的水平。权证的最大作用,就是可以和投资者手里的标的资产构成避险组合。比如,股票投资者担心手里的股票价格下跌,就可以买入该股票的认沽权证来对冲风险。
⑵套利。在考虑了交易成本和税收之后,只要权证现实的价格不符合资产定价公式,就存在无风险套利机会。基于同一标的资产、到期日和执行价格均相同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之间存在一个平价关系,如果权证的市场价格不服从这个平价关系,就可以通过“卖高买低”进行无风险套利。
⑶投机。权证具有较高的杠杆率,权证投资的成本仅为标的证券投资的几分之一,且由于权证T+0交易,因此这也就放大了投机者的投机能力和投机收益。当然,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权证投机的损失也相应地被放大,甚至有可能损失全部的投资成本。
9、影响权证价格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决定权证价值的主要因素有:标的资产价格、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性、权证期限及其行权价格、市场利率以及现金股利等。
(1)标的资产价格:由于权证是以标的资产为基础而产生的衍生产品,标的资产价格也就成了确定权证发行价格及其交易价格走势的最主要因素。标的资产价格越高,意味着认购(沽)权证持有人执行权证所获收益越大(小)。因此标的资产价格越高的认购(沽)权证,其发行或交易价格往往越高(低)。
(2)权证行权价格:与标的资产价格相反,权证所约定的行权价格越高的认购(沽)权证,其发行或交易价格往往越低(高)。
(3)权证有效期:权证有效期越长,权证的时间价值越高,因此权证发行价格或交易价格一般也就越高。
(4)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性:标的资产价格波动性越大,标的资产价格出现异常高(低)的可能性越大,那么权证处于价内的机会也就越多,因此权证发行价格或交易价格一般也就越高。
(5)无风险利率:无风险利率的高低,决定着标的资产投资成本的大小。无风险利率越高,投资于标的资产的成本越大,因而认购权证变得较具吸引力,而认沽权证的吸引力则相应变小,故认购(沽)权证的发行或交易价格就会越高(低)。
(6)预期股息:我国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标的派息将调整行权价,调整公式为: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标的股票除息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股票收盘价)。
10、权证价格的市场波幅往往都超过股票,那如何来认识这种交易品种?
由于权证产品固有的特征,权证价格波动较大。由于权证是有存续期限的衍生交易品种,加之有涨跌停幅的限制,其剧烈波动的幅度背后蕴含着极大的风险,在权证交易出现单边行情的市况下,极有可能无法及时平仓,投资者进行权证投资时对这些风险应有清醒的认识。
2005年8月25日至10月27日41个交易日中,宝钢JTB1从最高价格
2.088元,一直跌到最低0.682元,跌幅高达67.34%;而从10月27日至11月24日21个交易日,又创出2.11元的历史最高价。如此剧烈的波幅及其隐含的风险,与传统的现货品种形成了较大的对比。
虽然有投资者冲着T+0的交易制度,并抱着当日平仓的心态去参与权证的交易,但是,如果绝大部分权证交易者都有这样的心态,就会出现日内一旦出现下跌就持续暴跌,甚至跌停乃至连日跌停,届时投资者根本无法实现当日平仓的初衷。因此,投资者对权证的高风险性应有清醒的认识,并且认真对待相关监管机构对权证异常交易状况所可能采取的规范措施。
11、权证的理论价值与权证的市场价格是相同的吗?它们是如何得出的?
权证的合理价格是在权证的理论价值附近变动,两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权证的理论价值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定价公式,通过选取股票价格、权证条款(行权价格、存续期、行使比例等)和股票价格波动率等参数计算得出的。如很多机构都采用一种叫“B-S模型”的期权定价模型,但这个模型对多数缺乏专业知识的投资者而言,可能显得晦涩难懂。况且,对于权证的理论价值,计算时选取参数的不同也会导致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投资者在一些研究报告中会看到对于同一只权证有不同的理论价值。又由于权证的市场价格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所以权证的理论价值只是确定权证价格的重要参考。
12、如何进行权证的简单合理估价?
为了让多数投资者容易明白,这里我们打算介绍一种简单明了、易被掌握的权证定价方法,来对权证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初步的判断。
一张权证定价是否合理,当然要看该权证到期时所能取得的收益。为了表述方便,用符号ST表示权证到期日标的股票的价格,X表示权证的行权价格。我们知道,认购权证的未来收益为Max(ST-X,0),认沽权证的未来收益为Max(X-ST,0),其中,Max( )为最大值函数。可见,权证的未来收益主要取决于标的证券的未来价格。
显然,如果权证的价格接近于该权证未来收益的现值,该权证就是合理定价的;如果权证的价格小于该权证未来收益的现值,则该权证是被低估的。因此,判断一张权证的定价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对其标的证券未来价格判断的准确程度。
13、如何从实时的权证价格去倒推权证到期时标的证券的价格呢?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权证的价格去倒推权证到期时其标的证券的价格。为说明该方法,这里以宝钢认股权证2005年11月30日的交易价格为例加以说明。
宝钢认股权证2005年11月30日的收盘价为1.659元,也就是说,2006年8月30日宝钢股票的价格必须至少达到6.159(=4.5+1.659)元才是可行的,这其中还不考虑利息成本,这在理论上也许是可能上,但实际上原有宝钢股票在行权日能否达到这一价格却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知道,对于欧式认购权证,权证到期日标的证券价格越高,则权证的内在的价值越大,其上限为当日的标的证券价格。如2005年11月30宝钢股票的收盘价为3.92元,那么其认购权证当日的价格上限即为
3.92元;对于欧式认沽权证而言,权证到期日标的股票的价格越低,则权证的内在价值越大,其上限为行权价的连续复利现值。
14、权证与基准股票间的价格变动是怎样的关联关系?
权证作为基准股票的衍生产品,其价格变动理论上应与其标的证券(如基准股)的价格变动有密切和相对稳定的关系,并应当是在权证的理论价值附近波动。
考虑到市场中供求关系的影响,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偏离,但这种偏离不应太大,并且持续时间不应过长。加之有创设机制的存在,有望纠正权证市场可能出现的不正常或非理性的交易状况,从而维护着权证这一创新产品的健康稳定发展。
15、如何利用权证进行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
除与标的资产组成套期保值组合外,在日常的投资组合管理中,也可以充分发挥权证的作用,以进一步分散组合风险。在投资组合管理中,权证比起股票具有两个优点:其一是投资成本小,使得原本无力进行的分散投资成为可能;其二是权证有认购、认沽之分,其系统风险截然相反,为投资组合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机会。由于权证具有杠杆效应,投资者应该按照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在权证上的资金。
16、美式权证机场JTP1与欧式权证武钢JTP1等有何不同?
根据权证存续期内可否行权,权证大致分为美式权证和欧式权证。机场JTP1与先前上市的武钢JTP1等欧式权证最主要的差异是,机场JTP1行权模式属于美式权证。欧式权证的持有人只有在约定的到期日才可以行权,即行使买卖标的股票的权力(如武钢JTP1);而美式权证的持有人在到期日前的相当一段时期内随时都可以行权。如2005年12月23日上市的机场JTP1,在2006年3月23日后,直至2006年12月22日之前的这段期间,投资者随时都可以行权。
17、就美式权证而言,投资者应该如何把握行权时机呢?
在机场JTP1的行权期内,投资者到底如何利用好这一权利呢,这需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因为投资者行权实际上只获得了权证的内在价值,同时放弃了权证的时间价值和交易溢价。
假定在2006年3月24日,白云机场股价为6.80元,按照机场JTP1条款中关于行权价7.00元的设定,投资者行权时,首先从市场中按照
1.80元的价格买入1股白云机场,然后按照7.00元的价格出售给广东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每份权证可获得0.20元,而权证的理论价值中还包括0.55元的时间价值。相比较而言,投资者更优的选择应该是在市场中以0.75元以上的价格出售该权证,如果考虑到市场中权证价格普遍高于理论价值的现状,投资者更不应当选择行权。当然,如果在可行权期间,白云机场的股票价格远远低于行权价格,投资者应当选择行权。同样假定在2006年3月24日,白云机场股价为4.00元,此时权证的理论价值为3.00元,时间价值为0,而投资者选择行权,每份权证可获得3.00元,在未来9个月中还可以获得存款利息,如果此时权证是按照理论价值在交易,投资者选择行权是合适的。
18、与股票相比,权证有哪些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的风险?
权证投资的主要风险有如下三大类:
一是杠杆效应风险。权证是一种高杠杆投资工具,其价格只占标的资产价格的较小比例。投资者投资于权证,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一旦判断失误,投资者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
二是时间风险。与其他一些有价证券不同,权证有一定的存续期限,且其时间价值会随着时间消逝而快速递减。到期以后(不含到期日),权证将成为一张废纸。
三是错过到期日风险。除了现金结算型权证,交易所在到期日会自动将有执行价值的权证进行结算外,其它权证均必须由投资者主动提出执行要求,因此投资者必须留意所投资权证的到期日期。
19、如何正确认识权证的市场投资价值?权证的理论价值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称作“内在价值”,是股票现价减去行权价格得到的差价与零之间的较大值(认购权证),或行权价格减去股票现价得到的差价与零之间的较大值(认沽权证),它的直观含义是马上行权可以获得的差价。
第二部分称作“时间价值”,它是权证的理论价值减去内在价值,它的直观含义是由于权证到期前股票价格存在朝有利方向变动的可能,从而使得权证具有或有价值。显然,随着到期时间的临近,这部分价值是逐渐减少的,直至到期时降低为0,这也就是它被称作“时间价值”的原因。
所以说,只要权证没有到期,股票价格就有可能朝着对权证持有人有利的方向变动,权证就未必一定“一钱不值”。同样以宝钢JTB1为例,2005年11月28日,G宝钢股票收盘价格为4.00元,由于小于行权价格4.50元,因此,宝钢JTB1的内在价值为0,而在2006年8月30日之前,G宝钢的价格可能超过4.50元,所以宝钢JTB1的时间价值应该大于0。
20、由于权证产品的风险相对较高,中小投资者应如何谨慎参与?
如果在到期时,标的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认购权证将“一钱不值”;如果到期时标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认沽权证也将“一钱不值”。所以,对价格远远高于其理论价值的高风险权证品种,如缺乏专业知识或风险承受能力有限的散户要想参与的话,要特别谨慎。
权证的交易价格受到市场中权证的供求影响,并由交易所电脑系统根据投资者的指令自动撮合形成成交价格。但权证是未来买入和卖出特定股票的权利,而且有固定的到期日,因此它的价值应当与股票的价格变动和到期日长短密切相关,尤其是到期时股票的价格将决定到期时权证的价格。
以宝钢JTB1为例,2005年11月28日收盘价格为1.613元。对于以1.613元买入宝钢JTB1的投资者,如果一直持有不动直至到期,在2006年8月30日,只有G宝钢股票价格高于6.12元才可以获利,否则,投资者就是亏损的,如果那时G宝钢价格低于4.50元,投资者持有的权证将变成“一张废纸”,这是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中需要特别注意的。
21、为什么要权证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因为权证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适宜风险偏好型的投资者参与。但由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还缺乏对这一创新产品的认识,特别是缺乏对其中所含风险(如创设机制可能影响权证交易价格等)的了解,所以,上证所要求权证投资者参与交易前都须签署的风险揭示书。
同样,武钢集团在2005年1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认购权证、认沽权证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暨行权期调整的提示性公告》中第一条也对投资者进行了该项风险提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已在武钢权证上市前一天发布了相关通知,提前告知投资者将启动创设机制,投资者对这些事实应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
22、权证的创设是怎么回事?
权证的创设是指权证上市交易后,由有资格的机构提出申请的、与原有权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增加权证供应量的行为。
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允许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通知要求“创设权证与武钢认购权证或武钢认沽权证相同,并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创设武钢认购权证必须在指定的帐户全额存放武钢股票,创设武钢认沽权证的必须在指定的帐户按3.13元/每份全额存放现金,用于行权履约担保。
23、权证的创设流程是怎样的?
假如有一家创新试点券商准备创设武钢认购权证一亿份,则须同时开设权证创设帐户和履约担保帐户,并将一亿股武钢股票存放在履约担保帐户里,然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创设申请。获准后,其权证创设帐户就得到一亿武钢认购权证,此时市场中武钢权证的流通总量就增加了一亿份;如果他准备创设一亿份武钢认沽权证,那么应当将3.13亿元存放在履约担保帐户,创设申请获准后他将得到一亿份武钢认沽权证。
24、权证的注销又是怎么回事?
权证的注销是指创设人(即创设权证的证券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销其所指定的权证创设帐户中的全部权证或部分权证。申请获准后,履约担保帐户中与注销权证数量相等的股票或现金也相应解除锁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同一创设人申请注销权证的数量不得超过他之前所创设且未被行权的数量。
假如有一家创新试点券商在创设出一亿份武钢认购权证后,卖出后又从市场上买回八千万份武钢认购权证(期间没有被行权)。申请注销获准后,其履约担保帐户中将有八千万股武钢股票解除锁定,武钢认购权证的流通总量也就将减少八千万份。
25、创设机制对权证的有什么意义和影响?
创设—这种增加权证供应量机制的推出作用,是在短期内增加权证的供应量,以平抑权证的过度需求所导致的权证价格过高,推动权证价格理性回归;但从长期看,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推动权证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
另一方面,权证不是股票、创设不是发行,权证的价格不应过多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应体现其衍生产品的特性,与标的证券价格波动相关联。创设等权证持续供应机制的存在,符合权证定价的基本假设前提,符合权证产品的基本特性。
创设机制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权证供应量,以平抑权证的过度需求所导致的权证价格过高,推动权证价格向合理价格回归。当创设人觉得权证价格偏高,有套利空间和机会,便会有创设的冲动,企图从中获利。这种“主观为自己”的权证创设和抛售行为,增加了市场的供应量,客观上“威慑”着权证市场的非理性走势,迫使其价格向真实的价值靠拢,抑制着过度的市场投机行为。
所以,投资者在参与权证交易时应当充分考虑权证创设机制对权证价格的影响。
26、应当如何从国际权证市场的经验来理解权证创设机制?
从国际权证市场的经验看,为抑制权证市场的过度投机,交易所都会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增加权证供应量的规则,维护权证市场的稳定发展,如允许权证发行人增加权证供应量的再发行机制。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权证是在特定的股权分置背景下产生的,发行主体为非流通股股东,与国际上通常由券商等金融机构作为权证发行主体存在较大差别,因此,上证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创新试点券商创设权证。
国际上的权证再发行机制和上证所的创设机制本质是相同的,都是为及时增加权证的供应量,区别在于权证供应增量的提供者不同,这与在上证所交易的权证特殊性有关。